臺南市政府法制處今日發布消費警訊,指出「台安藥局」部分分店突然暫停營業,導致消費者預購商品無法領取,並且無從辦理退費。根據市府通知,台安藥局於前天提出陳述意見,但業者未派員出席,而後續也拒絕出席昨日的消費爭議調解會議。
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臺南市政府依據『臺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2條第1款規定將其未出席情形公告於官網,以警示大眾,並提醒消費者注意。截至今日中午止,本府已累計受理與台安藥局相關的消費爭議申訴案達28件,已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函請業者妥適處理。
主要爭議事由之一為部分分店無預警暫停營業,導致消費者預購商品無法領回。此外,部分分店還涉及不當行銷,使年長民眾以向資融公司辦理消費借貸方式簽立高額保健品預購契約,最終面臨資融公司追繳款項。
在業者消極未出席會議的情況下,本府除了依法執行公告程序外,还持續掌握案件發展,積極督促業者履行退費義務,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消保官指出,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應負妥善履約與處理責任。
消保官呼籲,購買台安藥局相關預購商品的消費者,要妥善保留相關契約、繳費收據、發票及與業者之通訊紀錄等憑證;如涉及以資融公司消費借貸方式分期付款者,一併備妥相關貸款契約文件。若是以信用卡進行刷卡付款的消費者,可在規定期間內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處理。消費者如果對本事件有任何消費上之疑義,可以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向臺南市政府法制處(消費者保護官室 06-2958365)洽詢,並提出消費爭議申訴,由消保官協助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