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公立幼兒園午餐及點心品質,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再次向中央反映偏遠地區食材採購成本較高的需求,並獲得支持。自115學年度起,公共幼兒園每生每日餐點費收費基準調整為一般地區95元、偏鄉區105元;此舉旨在提高各園所選用優質食材的彈性。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考慮到近年物價持續上漲,加之偏遠地區的食材採購及運輸成本較高,他們積極向中央反映地方實際需求,並成功爭取到支持。為了回應不同地區園所的供餐需求,這次調升收費基準不會增加家長繳費負擔,中央與市府將全額吸收經費差額納入就學補助支應。
黃市長強調,除了提高餐點費收費基準外,臺南市政府也向中央爭取提高補助比率,成功將中央補助「收費調增差額」之經費比率由113學年度的80%提高至115學年度的90%,市府自籌支應的10%差額不轉嫁家長。透過中央與地方共同投入,不僅減輕家庭育兒負擔,也讓各園所有更充足的經費選用優質食材,持續提升幼兒餐點的營養與品質。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餐點費收費基準提高後,各園所將有更多彈性選用「三章一Q」國產及在地生鮮食材,規劃營養均衡且多元的餐點。同時,教育局也將持續強化專責廚工配置、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並推動幼兒飲食營養教育大補帖,引導幼兒養成健康飲食的良好習慣。
本次調升餐點費收費基準是中央與地方攜手提升幼兒飲食品質、照顧偏鄉需求的具體行動。未來教育局將持續關注食材供應及各園所實際供餐情形,確保經費確實用於改善幼兒餐點品質,營造家長安心、幼兒健康快樂成長的優質教保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