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化區衛生所所長在採購「瘦瘦針」一事引發外界關注,質疑是否涉及使用公款。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對此進行了補充說明,指出相關藥品購買款項是由所長以個人款項支付,並未使用衛生所公款或公務預算。但因為採購藥品時仍以衛生所名義進行,引發醫療機構藥品管理及流向追蹤的問題。
衛生局表示,基於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和落實醫療機構藥品管理,主動對轄內醫療機構及衛生所進行藥品管理情形的查核。經查相關藥品有庫存數量與處方紀錄不符等異常情形,衛生局已依藥事法相關規定對違規事項進行查處,並要求相關單位釐清藥品採購、保管及使用流向,以確保藥品管理符合規範。
對於此次事件,衛生局強調並無使用衛生所公款或公務預算採購的情形,但以衛生所名義採購藥品仍涉及醫療機構藥品管理及流向追溯的責任。因此,相關人員仍需依規定進行辦理。此外,衛生局對於醫療機構藥品安全及管理均採取嚴謹態度,凡查有違規情形,都將依權責依法查處,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和醫療品質。
此次事件顯示,衛生局對於醫療品質和民眾用藥安全問題非常重視,並且在落實醫療機構藥品管理方面采取了積極的措施。這也反映出衛生局對於任何可能影響民眾健康的行為,都會採取嚴厲的監管和處理措施。
